招标代码:04172017150274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石桥市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由营口市水利局以营水利字【2017】3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营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沟沿镇外林村灌片部分斗渠衬砌,相应配套建筑物拆除重建、铺设部分斗渠堤顶路;旗口镇腰屯灌片建立中心站一处;虎庄镇振兴灌片建立中心站一处。
(2)建设地点:大石桥市旗口镇。
(3)计划工期:2017 年10月11日至 2018 年4月30日(202 天【日历日】)
(4)招标范围:部分斗渠衬砌等工程施工。
(5)质量标准:优良标准
(6)资金来源:中央投资。
(7)项目估算价:1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 BBB 以上等级信用报告,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要将企业信用评级结果(信用报告)作为企业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7 年 9 月 8日至 2017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信用报告、综合信用信息表、项目经理相关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诚信声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要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营口市华联大酒店贵宾楼12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12 万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13:30时
开标地点为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财政局西源源水务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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