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42017130033 本溪市农村经济委员会重要材料
本溪市2017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材料采购)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本溪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的委托,为本溪市2017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本溪市2017年度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工程(材料采购)。
2.资金来源:政府补贴与农民自筹。
3. 招标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加工建设2090座钢骨架储粮仓(型号为JSWH-120B标准仓)所需主要材料。本次招标的材料包括彩钢压型板瓦(包括铆钉和螺钉)、角钢、钢管三个大种类。按种类不同划分为三个合同包。
(2)包号划分:
第一合同包:彩钢压型板瓦数量以及脊瓦和包角和铆钉(拦标价为82.24万元人民币)。
第二合同包:角钢(拦标价为59.29万元人民币)。
第三合同包:钢管(拦标价为104.14万元人民币)。
各合同包不允许兼投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货地点:本溪县1040个(叁个卸料地点)及桓仁县1050个(叁个卸料地点)的用料。地点即使有所变化不调整费用。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7天内按招标人计划数量和指定地点卸货到位。
(5)材料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或行业现行标准合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材料生产和经营范围,在人员、资金、材料、供货、服务具有履行该规模合同能力的生产企业。
2、第一至第三合同包要求只有生产企业可以报名投标。其中第一包铆钉部分允许外购但应提供投标铆钉品牌。
3、三个合同包不允许兼投及兼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单位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转包分包行为,取消中标单位资格。
4. 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和各投标包号材料名称相符的生产或销售的营业范围。
5.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6.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7.授权代理人开标时应提供和本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并经劳动部门签章的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均为原件)。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现场报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1)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发售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3)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招标代理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汇款、转账(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账号:500100675901880003,
银行行号:313225000285;
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8:40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注:
1、公告中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如有不符,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免责声明:合格投标人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审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标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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