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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业地产项目14#、15#、16#(含16-a#)、22#楼 |
发布时间:2017/12/13 15:31:20 点击次数:78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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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无 |
公告日期:2017/12/13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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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业地产项目14#、15#、16#(含16-a#)、22#楼 (项目名称)已由 丹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丹东高新区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业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丹高经发【2015】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4#、15#、16#(含16-a#)、22#楼(开闭站工程:建筑面积454.11㎡、锅炉房工程:建筑面积2382.54㎡、水处理间工程:建筑面积2029.93㎡、盐液泵房46.08㎡)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纵三路以北,横三路以西,纵二路以南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 跨度: 层数: 其他 建筑面积:4912.66平方米 。
2.3合同估算价为 1250.9876 万元。
2.4招标范围:14#、15#、16#(含16-a#)、22#楼(开闭站工程:建筑面积454.11㎡、锅炉房工程:建筑面积2382.54㎡、水处理间工程:建筑面积2029.93㎡、盐液泵房46.08㎡)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3 月 1 日开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竣工,计划工期 183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一、报名要求: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保险证明于报名期内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资质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 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新成立企业除外);10、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注: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无效)二、项目经理要求: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不允许有其他在建项目。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保险证明于报名期内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5、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6、资质证书;7、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9、 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须具有防伪标识)(新成立企业除外);10、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1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注: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无效) 在 丹东市滨江西路8﹟(SK大厦)610室购买招标文件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4 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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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招 标 人: 丹东环保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丹东)环保产业园区A-017号
联 系 人: 于晓磊
电 话: 13694169777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
联 系 人: 李德钧
电 话: 0415-345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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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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