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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重发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2/23 16:42:17 点击次数:54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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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无 |
公告日期:2017/12/22 |
截止日期:2017-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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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经济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鞍山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鞍发改可研审[201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达道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经济开发区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建设污水管线,长度1450米;建设浆砌石坝一座,长度103.36米;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一座,规模7000立方米/日;建设2号调节池进水渠,长度150米;2号调节池及2号泵站改造(增设防渗设施,容积50000立方米);增设4套污水在线监测设备。
2.3合同估算价为 3282.06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EPC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等)、采购(设备、材料等)、施工(土建、排水、电气、照明等)及试运行。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2 月 1 日开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4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3.2.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3.2.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要求具备 设计综合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级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本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已于2017年12月20日前下载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可于本项目招标结束后申请退还招标文件费。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6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6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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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招 标 人: 鞍山达道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韩国商业街1#楼409号写字间
联 系 人: 孙人成
电 话: 0412-8486810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五层
联 系 人: 张秀茹、高洁
电 话: 0412—2592001/2592003/2592005/2592006-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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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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