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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通信及自动售检票系统施工工程 |
发布时间:2018/1/6 9:42:18 点击次数:51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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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无 |
公告日期:2018/1/5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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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通信及自动售检票系统施工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30%、7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通信及自动售检票系统施工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沈阳市 。
2.2合同估算价为 6423.8 万元。
2.3招标范围: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全线(含控制中心、区间、车站、车辆段及停车场)通信及自动售检票系统施工线缆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含二次搬运)、仓储(含集成商供货设备及材料仓储)、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成品保护、测试试验、接口协调配合、与其他承包商的接口测试配合和综合联调、换乘站改造、初步验收、竣工验收、政府专项验收、试运行、工程移交及工程结算、试运营等阶段的所有工作,工程决算及在质量保证期限内修补缺陷等全部内容。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安装和服务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近三年内(2014-2016年)不得连续2年出现财务亏损;(4)具有至少二条2012年1月1日后已开通国内地铁工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安装业绩(不少于15个车站,不含公用通信和公安通信系统),须同时提供合同有效页、开通证明文件;(5)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12年1月1日后至少担任过一条已开通国内地铁专用通信系统(不少于15个车站,不含公用通信和公安通信系统)设备安装项目主要负责人(任职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均可)。(6)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具有2012年1月1日后至少担任过一条已开通国内地铁专用通信系统(不少于15个车站,不含公用通信和公安通信系统)设备安装项目技术负责人(任职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均可)。(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4工期要求: 2018 年 2 月 15 日开工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049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铁路电务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通信与广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8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7 日 10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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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招 标 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 系 人: 王嫣嫣
电 话: 024-24082122-3823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07房间
联 系 人: 由春红
电 话: 024-31679591-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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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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