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城山镇恒利村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下达我市2014年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批复、关于抓紧开展2017年中央补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通知 大土综整项字[2015]1号、大土综整项字[201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国土资源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城山镇恒利村等。
2.2工程规模: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水源工程、输水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与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机电设备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为:三标段9993765.43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 3 个标段,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三标段:项目区北至吉庆村高屯,南至吉庆村大西屯和小南屯,西至南沙河与中和村交界、东至吉庆村东沟屯。
2.5工期要求:2018年4月10日开工至2018年7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 。
2.6本次招标共划分成 3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有效劳动合同。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三标段:18 万元 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8 年 3 月 6 日至 2018 年 3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至11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28日 13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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