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山华城棚改项目周边挡土墙工程(项目编号:2106022018031001)已由丹东市元宝区区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无(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丹东市元宝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丹东市元宝区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为:人民币858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中的13#,14#楼间防护挡墙喷锚、14#,16#楼间防护挡墙喷锚、60#,61#,62#楼间防护挡墙喷锚。(详见工程量清单)土建等内容 。
2.5工期要求:2018年4月30日开工至2018年6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丹东市双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报名。 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 丹东市双兴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同时进行资格确认。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1、投标保证金: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 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ShouXuFei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JiSongDate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8日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名称及地址)。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本次注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日。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