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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岫岩县长兴街水毁管网灾后恢复工程 |
发布时间:2018/3/29 15:45:34 点击次数:34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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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无 |
公告日期:2018/3/28 |
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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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岫岩县长兴街水毁管网灾后恢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岫岩县长兴街水毁管网灾后恢复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8)第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岫岩县长兴街 。
2.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道路恢复工程:对原有道路进行恢复改造,西起旭光路,东至城东路,沿途与锦丝路,阜昌路,山城路相交,全长1210米,宽16米,其中车行道宽14米,双侧人行道宽2*1米。道路雨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1200米。其中,DN700管长750米,DN1000管长450米;新建砖砌检查井25座,单箅式雨水口56座。道路照明改造工程:新建路灯控制箱,改造LED路灯20基,灯杆高度12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918 万元。
2.4招标范围:岫岩县长兴街水毁管网灾后恢复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4 月 30 日开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竣工,计划工期 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沿途与锦丝路,阜昌路,山城路相交,全长1210米,宽16米,其中车行道宽14米,双侧人行道宽2*1米。道路雨排水工程:新建雨水管道1200米。其中,DN700管长750米,DN1000管长450米;新建砖砌检查井25座,单箅式雨水口56座。道路照明改造工程:新建路灯控制箱,改造LED路灯20基,灯杆高度12米。
2.3合同估算价为 918 万元。
2.4招标范围:岫岩县长兴街水毁管网灾后恢复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4 月 30 日开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竣工,计划工期 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注册证;(6)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1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招标联系信息: |
招 标 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邵奎东
电 话: 0412-7812328
招标代理机构: 岫岩满族自治县玉都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阜昌路
联 系 人: 吴世超
电 话: 04127840050 |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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