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聪慧路(青花大街-东海大街)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清华路(辽河大街-滨河街)道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东昌街(光华路—四海路)道路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东升路(东风路—太和北街)道板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营口市盼盼路(金牛山大街—民兴河)道板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新兴大街(平安路—得胜路)道板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营行审发【2018】57号、营行审发【2018】58号、营行审发【2018】86号、营行审发【2018】82号、营行审发【2018】81号、营行审发【2018】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为 ,已在 营口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聪慧路(青花大街-东海大街)道路等工程监理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营口市市内 。
2.3招标(业主)人: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
服务内容概述: 营口市聪慧路(青花大街-东海大街)道路新建工程、清华路(辽河大街—滨河街)道路新建工程、东昌街(光华路—四海路)道路整修工程、东升路(东风路—太和北街)道板整修工程、盼盼路(金牛山大街—民兴河)道板整修工程、新兴大街(平安路—得胜路)道板整修工程等。 。
2.5合同估算价为: 50 万元。
2.6招标范围: 营口市聪慧路(青花大街-东海大街)道路新建工程、清华路(辽河大街—滨河街)道路新建工程、东昌街(光华路—四海路)道路整修工程、东升路(东风路—太和北街)道板整修工程、盼盼路(金牛山大街—民兴河)道板整修工程、新兴大街(平安路—得胜路)道板整修工程等工程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具体内容)工程监理
2.7工期要求: 2018 年 5 月 19 日开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134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总监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注:投标时的项目总监必须与中标后实际现场的项目总监一致);(2)企业及项目总监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诚信IC卡管理办法》的通知,项目总监在建项目数量在两个及以下(在一个行政区域内)。(3)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无需携带原件,网址)。(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次投标报名需在网上进行,不接受任何其他方式的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注:按网上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 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万元;
投标保证金 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 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18 年 4 月 24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1:3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网上通过后,可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人指定栏目。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