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8.FXJY.ZB.05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彰武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彰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彰发改审批发【2018】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彰武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彰武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勘察。
2.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处理规模为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占地面积307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08平方米;建设A2/O生化池、二沉池、回流池、深度处理车间等土建工程以及配套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铺设污水管网5.5公里等。
2.3工程位置:彰武县彰武镇吉岗子村。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计划勘察周期:15日历日,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6招标内容及范围:项目区域内的地质勘察及施工阶段配合等后续服务。
2.7勘察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