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健身广场景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台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台安县健身广场景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台发改审批[20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台安县新区建设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县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台安县健身广场景观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台安县胜利西路西南侧,美伦堡小区北门北侧
2.3工程规模:
工程:广场铺装面积约11233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630平方米,水景面积约400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为537万元。
2.5招标范围:绿化、市政、电气及给排水等工程
2.6工期要求:2018年6月1日开工至2018年10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52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且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20万元(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招投标IC卡]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园林招投标 IC 卡;(3)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台安县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