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2018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关于庄河市蓉花山镇福阳村生产开发工程等11项初设设计报告的批复 大水移局[2017]3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新建文化广场、混凝土道路、车桥、方涵、管涵、浆砌石排水沟等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庄河市大郑镇、城山镇、仙人洞镇等地
2.2工程规模:城山镇洼子村新建892m2文化广场一处,面层采用花岗岩火烧板铺装,基层采用10cm厚C20混凝土,新建花岗岩景石1座,新装庭院灯4座,新建太阳能路灯18座,新建花岗岩挡车球2墩,新建防腐木廊架一座,安健身器材6台等;城山镇城山村交通工程,新铺C25混凝土道路长777m,新建车桥一座;仙人洞镇二道河村孙堡屯新建车桥1座;大郑镇宋派村刘沟屯道路二期工程,新铺C25混凝土道路长1,353m,新建方涵2座,新建管涵4座,新建平交管涵1座,新建浆砌石排水沟205m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合同估算价约为:329万元。
2.4招标范围:新建文化广场、混凝土道路、车桥、方涵、管涵、浆砌石排水沟等工程的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2018年7月1日开工至2018年8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能够通过IC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无负责的在建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为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本企业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至少2018年3月份至2018年5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且IC卡刷卡认证通过),无在处罚期内不良记录。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月 8日至 2018 年 6 月 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6 万元。
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 (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