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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及周转宿舍用房项目 |
| 发布时间:2018/8/29 5:21:34 点击次数:31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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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2018】111号 |
| 公告日期:2018/8/28 |
截止日期:2018-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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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及周转宿舍用房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朝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卫生院扩建业务用房、辅助设施及周转宿舍用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朝发改发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土建、装饰、电气、采暖、给排水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卫生院院内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框架结构 跨度: 12.60 层数: 2 其他 建筑面积:1077.39平方米 。
2.3合同估算价为 205.28 万元。
2.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电气、采暖、给排水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10 月 15 日开工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35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持项目经理IC卡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刷卡报名;(2)投标单位须具有BBB(含)以上及企业信用报告;(3)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此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将被拒绝;(4)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系统通过互联网完成信息报送,开标前其相关信息须在辽宁省外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到,并携带网站报送成功的作证材料参加开标会议。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至 2018 年 9 月 2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9 月 10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4 日 9 时 0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厂东侧)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朝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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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联系信息: |
招 标 人: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 朝阳县根德营子乡根德营子村
联 系 人: 史金旭
电 话: 0421-8601097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鑫凯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55号605B室
联 系 人: 郝曌阳
电 话: 1864007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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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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