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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分行2018年四季度对公板块客户营销维护所需宣传用品项目 |
发布时间:2018/10/11 12:22:58 点击次数:34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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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无 |
公告日期:2018/10/11 12:22:00 |
截止日期:2018-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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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沈阳分行2018年四季度对公板块客户营销维护所需宣传用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委托,对沈阳分行2018年四季度对公板块客户营销维护所需宣传用品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宣传品名称
宣传品描述
1
瓷器制品
1、数量:4850
2、材质:高岭土,高白泥
3、规格:6头祭蓝茶具(4个杯子、一个公道、1个盖碗)。杯子尺寸(高度5.2CM,口径7.2CM足径2.5CM);公道尺寸(高度7.7CM,口径7.9CM,足径4.4CM);盖碗尺寸(高度8.7CM口径10M足径6CM)
4、包装及产品图案设计:包装带农行标识
5、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
2
瓷器制品
1、数量:5000件
2、材质:高岭土,高白泥
3、规格:三头青釉茶具(1个壶,2个杯子)壶尺寸(高度9CM,直径12CM,足径4.1CM);杯子尺寸(高度3.7CM,口径6CM,足径2.2CM)
4、包装及产品图案设计:包装带农行标识
5、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
3
瓷器制品
1、数量:800件
2、材质:高岭土,高白泥
3、规格:青花釉中(大吉大利)办公杯;杯高度(含杯蝶)尺寸13CM,直径(含把手)11CM,杯碟直径10.8CM,杯碟高度2CM)
4、包装及产品图案设计:包装带农行标识
5、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律主体资格,正常经营,具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截至报名截止日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纪录。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近五年未与农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
7.投标人需提供2015年以来类似项目销售业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陶瓷销售业绩),需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原件。
8.投标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制造企业,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相关经营许可内容。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
9.供应商需提供市级以上质检部门检验报告(投标样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
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8: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磋商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相应复印件一份: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3)2015年以来类似项目销售业绩合同;(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站截图;(5)产品检验报告。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10月22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磋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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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项目联系人:马春艳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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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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