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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太子河生态环境改造乙线桥亮化工程(EPC总承包) |
发布时间:2018/10/19 5:21:48 点击次数:93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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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无 |
公告日期:2018/10/18 |
截止日期:2018-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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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太子河生态环境改造乙线桥亮化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太子河生态环境改造乙线桥亮化工程》项目备案证明本发改备【2018】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本溪太子河乙线桥的进行整体照明建设以及桥面防腐、桥梁栏杆更换等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本溪市原沈丹铁路乙线桥 。
2.2工程规模:
工程: 本溪太子河乙线桥的进行整体照明建设以及桥面防腐、桥梁栏杆更换等
2.3合同估算价为 2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溪太子河乙线桥的进行整体照明建设以及桥面防腐、桥梁栏杆更换等 。
2.5工期要求: 2018 年 11 月 20 日开工至 2018 年 12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4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照明工程乙级](含)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3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万元;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01:00 时至 04: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14 日 8 时 4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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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招 标 人: 本溪城市文化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溪湖区彩屯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何浩
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华夏花园商铺6#-1
联 系 人: 封铭
电 话: 024-43210676,139042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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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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