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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市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第二次)) |
发布时间:2019/2/25 12:23:36 点击次数:54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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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FSYH2019-006 |
公告日期:2019/2/25 12:23:00 |
截止日期:2019-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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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公告
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抚顺市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的委托,对辽宁省抚顺市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抚顺市土地评估服务机构采购
三、采购预算:资格招标,无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用途:为抚顺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及土地使用权收储提供土地评估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4. 本项目将择优选取3家评估单位,投标人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将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注: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具有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3. 具有2018年度辽宁省(含省级)以上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信用一级(含一级)以上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承诺书
六、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
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持相关资料,请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合格投标人资格证明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44-2号楼5号门市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过期不予办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8日13: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44-2号楼5号门市)
九、开标时间:2019年 3月 18 日13:30
十、开标地点: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44-2号楼5号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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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采购单位:抚顺市土地征收储备交易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23号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电话:57597020
采购代理机构:抚顺市元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44-2号楼5号门市
联系人:贺明月
电 话:024-5787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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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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