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102832014041681201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庄河市大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庄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庄河市大郑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庄发改【2013】2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大连财力和庄河市财力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郑镇银窝村。
2.2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1万m³/日,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线总长25273m,3座污水提升泵站(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2.3项目施工总投资额: 11,000 万元。
2.4招标范围: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工程勘察;2 、初步设计;3、编制工程概算;4、施工图设计;5、编制工程量清单及计价;6、施工配合服务;7、编制竣工图。
2.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至少缴纳至2014年2月份的劳动保险缴纳凭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4)、联系人:孔工,联系电话及传真:0411-89867675。
5)、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间内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至 2014 年 4 月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4 年 4 月 17 日至 年 月 日,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__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庄河市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地址:庄河市世纪广场1号)(名称及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 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大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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