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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及创业综合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叠合板采购及安装的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
发布时间:2020/3/6 16:25:26 点击次数:66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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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采购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LNXY—HGDX—202001 |
公告日期:2020/3/6 16:25:00 |
截止日期:20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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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及创业综合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叠合板采购及安装的采购公告(二次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沈阳化工大学 委托,对 沈阳化工大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及创业综合训练中心建设项目叠合板采购及安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叠合板采购及安装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否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及图纸
193m3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46,126.4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546,126.4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有本项目供货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3月6日8:00时起至2020年3月10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两者均可,如在线下载,请先致电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时间:2020年3月11 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会议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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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采购人:沈阳化工大学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4-8938909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项目联系人:徐曼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30
传 真: 024-31918309 |
信息来源: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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